1、知道不良行为是犯罪的基础,拒绝不良行为;
2、知道聚众斗殴是犯罪,不参与校园暴力;
3、知道成人娱乐场所对未成年的危害,不进出这些地方。
2012年1月,小梁怀疑某学校里的夏某等人曾纠打过其朋友,遂纠集7人至该学校,对夏某等人实施殴打,致夏某受伤。梁某等8名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因其均未年满18周岁并主动悔罪,且部分被告人为在校学生,该地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至10个月、缓刑1年不等。
考虑梁某等8名被告人犯罪与其自控能力差、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染上不良习气、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直接相关,为引导其纠正不良习性,承办法官在庭审中积极普法教育,告知其应自觉守法,远离网吧、歌厅等易滋生犯罪的娱乐场所。

小梁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不良行为是与人们公认并且遵守的社会规范相对立的行为,是犯罪的先兆和基础。因此,预防犯罪应当从预防不良行为开始。
中学生应该做到:不携带管制刀具;不打架斗殴;不辱骂他人;不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偷窃、故意损坏财物;不看、不传播不良的音响制品及读物;不参与赌博;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出入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成人娱乐场所。

你觉得赌博对青少年都有哪些危害吗?

聚众斗殴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4.持械聚众斗殴。
未成年虽受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但情节严重时,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们要从小严格律己,不参与校园聚众斗殴的行为,以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成人娱乐场所包括网吧、KTV、酒吧、夜总会、台球室、赌博性的游戏厅等,这些场所都是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还不完善,认知能力和是非辨别能力较差,而成人娱乐场所的娱乐方式比较成人化,人员、场所环境较为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未成年人容易被社会不良人士影响,如被鼓动、欺骗吸食毒品,参与打架斗殴等。
而且在这样的环境中,也容易扭曲我们的认识,误导我们做出一些如抽烟、酗酒,模仿成人行为等不好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