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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安办出台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强成都市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成都市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试行)》。

  该制度包括7项具体的制度,主要内容是:

  第一责任人制度:校长为本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联席会议制度:市食安办将根据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不定期召开各监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相关信息和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

  检查巡查制度:乡镇(街道办)牵头组织各职能对学校内部食堂、商店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户开展日常巡查。

  问题发现及处置制度: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管理队伍的作用,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社会监督制度:积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聘请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义务监督员,在社区设立消协的食品安全监督岗,建立学生消费安全信息通报机制。

  宣传教育制度: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学中,安排疾病防控专家对学生讲解健康知识、常见疾病防控等教育活动;各学校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计划等。

  责任追究制度: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因工作安排、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厂长经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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