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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无校车标牌不得接送学生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2012年8月20日,记者从江苏省泰州市教育局获悉,到新学期开学前,泰州市将对校车使用许可和驾驶员资格审验工作,未按规定重新办理校车标牌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接送学生。

  泰州市教育局安保处相关人士说,市(区)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对校车提出审验意见,并报政府审批。经批准获得使用许可的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校车标牌。开学后,未按要求重新办理校车标牌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接送学生。

  同时,对校车驾驶员驾驶资格也要进行审验。校车驾驶人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无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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