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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读本未经审定不得使用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昨日(16号),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学工作,要求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预防溺水等安全知识为重点设置教学内容,各地中小学不得使用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审定的安全教育读本。

  据了解,经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省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室编写、海燕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读本,是我省中小学公共安全课程教学使用课本。通知要求学校各年级要配备不低于一个教学班的学生用书,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教育读本,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用书、教学光盘、安全教育挂图等课程资源。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的课题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科学的公共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作为督导学校和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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