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学生结束了一学期的忙碌学习后放松休息的好时光,然而不幸的是,每年的暑假都会成为一些孩子的“黑色假期”,总有年轻的生命被无情的水吞噬……
【事件】
7天内6名学生溺水身亡
防溺形势严峻
7月4日下午,庆元县江滨小学下属学校和山辅导小学1名小学生离家未归,当晚9时家长在村口小河找到他时,已经溺水身亡;7月8日17时许,缙云县东渡镇1名初中学生到姨妈家附近的水库游泳,不幸溺水身亡;7月9日下午,青田县温溪第一小学1名男生在瓯江边玩耍不慎落水身亡;7月10日14时左右,悲剧再次发生:龙泉市小梅镇3名同村(不同校)小学生前往村头小溪戏水,不慎落水,虽然被救上岸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均因溺水时间较长,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1月—6月,全市非正常死亡的学生数为11人,而暑假的短短一周,竟有6名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永远逝去了!据教育部门统计,去年全市在校学生溺水死亡20人,其中暑假期间死亡14人,占70%。
在这令人痛心的结果背后,有几个共同特点:死者中以农村的小学生或幼儿居多;学生们都是自发前往戏水;他们遭遇危险时,身边没有大人在场。
【现状】
防溺措施年年完善
悲剧依然不断
学生溺水事件频发,是因为教育主管部门不作为吗?据此,记者来到市教育局安全处了解情况。
据市教育局安全处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防溺水教育,今年5月份市教育局就启动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比往年早了一个多月。活动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内容包括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师生动员大会,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学生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等,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重点村庄、区域设立学生安全协管员,聘请热心公益的学生家长、村委(社区)干部、老年人协会成员等担任所在村或社区学生安全协管员,及时沟通学生安全信息,做好劝导教育工作。此外,市教育局还督促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防溺水家访”活动,签订家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以提醒家长做好暑期防溺水工作。
6月18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结束后,市教育局继续召开专项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学生防溺水工作。随后在全市所有学校竖立了防溺水知识的宣传展板,并在全市范围发放了《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市教育局安全处负责人也表示,尽管防溺水工作一年比一年做得早、做得细,但悲剧却还是年年发生。由于假期学生不在学校,教育部门监管起来很有难度,对此,他们也很无奈。
【声音】
防溺需多方配合
家长应负起责任
在市教育局提供的去年非正常死亡学生人数统计中,溺水身亡人数为20人,占非正常死亡人数的66.7%。所有溺水事故均发生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小学生占了15人。20人中,16人是农村学校就读的学生,占了总人数的80%,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9人,占总人数的45%。
从数据中不难看出,监管“空白”成为酿成悲剧的最大原因。上学期间,孩子的主要活动场所和大部分时间都在校园,主要的监管任务在学校和教师一方。但放假后,孩子的监管回归家庭和社会,主要责任就落到家长肩上。然而许多农村家长往往忙于农活而疏忽了对孩子的看管,外来务工人员也忙于上班,对孩子的监管难以尽职尽责。偏偏我市境内江河流域面积广,山塘水库较多,赶上降雨等更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呼吁,要做到杜绝“野泳”现象的发生,就要多方共同行动,一方面学校要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加强防溺水知识的宣传,树立学生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家长要引起高度重视,尤其做好假期看管任务。另外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危险水域,应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配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只有学校、家庭、社会形成联动,才能编织一张“防溺安全网”。
----来源《丽水网-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