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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省司法厅、省依治办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培养法治理念,伴我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哪位同学能告诉我‘名誉权’指的是什么?”“就是人格的尊严,不能被随意践踏,不论年老年少,都应该相互尊重。”6月26日,贵阳市民族中学的操场上不时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来自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大三的学生唐圣超以学长的身份,为台下500余名中学生作了一次生动、活泼的法制讲座。据了解,这是由省司法厅、省依治办主办,贵阳市司法局、贵阳市教育局、花溪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的“培养法治理念,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律进校园”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

  活动中,省司法厅纪委书记刘仕祥说到,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是希望借助此次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学氛围,促进“六五”普法工作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开展,进一步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三位一体”的重要作用。贵阳市民族中学多次被评为“全国和谐校园”、“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等称号,多年来学生犯罪率为零,其学生的普法经验和做法值得在全省其他各学校进行推广。

  此次法制讲座通过以案说法、寓教于乐的形式,生动地宣传法律知识,深深地吸引了在场的每一位学生。其中向同学们解释区分了“违法”与“犯罪”的概念,并结合学校中未成年人高发的打架斗殴、偷盗、痴迷网吧、早恋等行为引起的违法犯罪事件进行深入讲解,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一个小时的讲座,在座学生秩序井然,听得津津有味,普遍认为受益匪浅。讲座结束后,许多学生还咨询了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据省司法厅法规宣传处副处长刘传德介绍,今后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将继续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让青少年们拒绝犯罪、远离毒品,促进阳光和谐校园的建设。

  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中,省司法厅向该校赠送了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书籍,学校师生还进行了“诚信守法”宣誓以及签名仪式。

----来源《法制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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