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安监、教育等部门召开幼儿园园主会议,宣传、贯彻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33所有车接送学生的幼儿园园主参加会议。
会上,交警大队车管所负责同志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县安监局、教育局、交警大队向幼儿园下发了《校车安全整改通知书》,三个部门分管领导就如何贯彻实施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各幼儿园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在7月5日前进行整改,重新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和驾驶员资格审核,否则,一律停止车辆接送幼儿;二是合理设置幼儿园,保障幼儿就近入学,原则上不得跨乡镇招收幼儿。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集中办园,购置校车统一接送幼儿。三是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行驶线路接送幼儿,不得在邻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隐患道路上行驶,确保幼儿安全。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