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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卖炸鸡块致女童吃后中毒死亡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嫌疑人向原告鞠躬

    一岁七个月女童铭铭(化名)吃了家长从无照鸡肉店购买的炸鸡块后,不幸中毒身亡。经检验,鸡块中亚硝酸盐超出国家标准150倍。

  昨天上午,无照鸡肉店老板张继存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丰台法院受审,他坦言自己不清楚食品中添加亚硝酸盐的国家标准,只是凭感觉往里放,而且两年多了天天这么做。

  商贩当庭鞠躬道歉

  铭铭的母亲朱女士说,今年4月21日下午3时许,已有身孕的她和孩子姑姑带着铭铭去汾庄市场,并给孩子买了炸鸡块。到家后,她们都吃了炸鸡。约半小时后,孩子嘴唇发紫,不停哭闹,且越来越严重,就将孩子送到医院。路上,她们也吐了。当晚7时许,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铭铭的父亲徐某说,医生当时告诉他,孩子胃里的亚硝酸盐含量超过标准70%,怀疑有人投毒。徐某报案后,出售炸鸡的张继存被抓获。后经检测,涉案炸鸡中亚硝酸盐的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50倍,铭铭则符合服用含亚硝酸盐的食物引起中毒死亡。

  昨天,孩子父母提出6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张继存说,没有积蓄,等出去后卖血来赔,并向家属鞠躬道歉。

  添加剂凭着感觉放

  现年33岁的张继存是河南人,2009年来京后一直以卖炸鸡为业。今年正月二十左右,他在汾庄市场租房,开始经营鸡肉食品店。他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张继存称,他每天中午去买冷冻鸡肉,到家后腌制,“放盐、味精、十三香等调料,为了让肉熟得快,还放一种食品添加剂叫亚硝酸盐。”鸡肉腌好后煮了,再包上淀粉炸,就可以销售了。对于亚硝酸盐,他说是从正规的食品添加剂销售公司买的,虽然外包装上写着用量是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但他从不称重。“每次我就凭着感觉放,大约制作100斤肉食,放一小勺亚硝酸盐”。按照张继存的说法,他从事这个行业两年来,一直这样做炸鸡,没人投诉说吃出问题。直到今年4月21日晚,警察找到他,说有人吃了他卖的炸鸡后中毒身亡。——来源:京华时报

 

中国安全教育网提醒大家: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物等时,一定要去正规的场所购买,不要为了方便或者省钱,忽略了家人和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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