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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载人违规!去年市区交通事故,六成与电动车有关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8月14日,黄女士骑电动车载着6岁的女儿,在市区鼓楼路非机动车道行驶,跟李女士的电动车不慎相撞,两人连同小孩都不同程度受伤。因搭载12岁以下儿童未安装安全座椅,交警部门认定被撞的黄女士有一定责任。黄女士很不解,“骑电动车搭载儿童要装安全座椅?我之前怎么不知道!”

    【记者亲历】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走在泰州街头,有些电动车主“高超”的载人行为,让旁人不得不捏把汗。
    当天上午10点30分,在世纪联华附近的十字路口,短短五分钟的时间内,飞驰而过的10多辆电动车中有5辆违规载人。其中一辆电动车上居然载了四个人:一个小朋友站在前面的踏板上,后面的乘客手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市民调查】
    记者走访了10位市民,有7位市民不知道上述《条例》。
    沈先生表示,他每天都用电动车接送小孩子上下学,从没出现过问题。
    做了几十年的驾驶员谢爷爷说:“电动车就跟自行车差不多啊,我带着老伴,速度又不快,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市民刘先生表示,对《条例》规定有所耳闻,但是做起来比较难。“电动车是我们家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如果一家三口要外出,岂不是要骑3辆车,太麻烦。”

   【交警反应】
    “遇到电动车违章载人,我们都是以教育为主,罚款会引起市民的怨言和不满。”交巡警支队的一位警官表示,市民的不理解、不配合,让《条例》的执行难度加大。
    该警官介绍,电动车本身负载低、稳定性差,再加上一个人的重量会使得方向难以控制,在狭窄的非机动车道上通行,一不留神就会出现危险。去年市区交通事故中,六成与电动车有关。希望市民能从自身安全出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来源《泰州晚报》

    中国安全教育网警示: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请遵守交通规则,拒绝超载,远离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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