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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及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浙教电传〔2011140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属有关学校:
    暑假将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安排好学期结束和暑期工作,组织好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把时间还给学生,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做好学期结束和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在繁忙的期末工作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克服侥幸心理,严格对照年初签订的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落实责任和措施,将学校各项防范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要重点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学生离校返家时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期末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人身安全。

    二、期末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暑假期间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和规律,在期末放假前或学生返校日集中开展1次安全专项教育。要以典型案例分析、图片、光盘、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重点教育中小学生牢记玩水和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牢记暑假外出时不在公路边玩耍、不横穿马路,注意饮食卫生等。对假期留校的学生要落实好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要进一步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利用春泥计划平安自护过暑假等载体,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暑期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等有意义的活动。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安全书》、暑期家访、手机通讯平台等形式,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假学习生活,帮助家长提高暑期安全意识,增强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的暑期安全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划定公共水域责任区、在水边插挂警示标识、滚动播放注意游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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