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是我国的“交通安全反思日”。4月28日凌晨,一起人为责任造成的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夺去了71条生命。在全国上下对铁路安全普遍关注之时,我们更应该注意公路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
有数据显示,我国汽车拥有量仅占全世界的2%左右,交通事故引发的死亡人数却占全世界的20%。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已相当于一个县城的人口数,每年受伤的人数更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人数;全国每六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每一分钟就有一个人在车祸中受伤。仅去年,我国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万多起,造成8万多人死亡、38万多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
交通肇事引发的后果是惨痛的。它让很多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无情吞噬人们的财产、健康和生命,导演一幕又一幕惨烈的人间悲剧,对个人、社会和国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可以说,车祸猛于虎,交通事故频发,已成当今社会公害。触目惊心的数字和血淋淋的教训,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反思事故发生的根由,不得不认真寻求交通安全的命脉。
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何在?据介绍,按发生事故原因分析,驾驶员违章占70-80%,机动车机械故障原因小于5%,行人违章占15%,道路及相关设施占1%。由此可见,机械故障、道路设施等并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行人违章尤其司机违章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也就是说,关键还是人的问题。事实上,回首发生的重大车祸,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人祸”,诸如超载超速、酒后开车和乱穿马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