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26日电(记者 岳德亮)从4月上旬以来的两周时间,浙江省绍兴市消防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违反公众聚集场所八条常态严管措施为整治对象的统一行动,临时查封26家。
绍兴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行动期间,他们坚持严格执行“七个一律”标准,即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开业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关闭; 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重障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 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违规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停业整改;对建筑外墙上违章设置 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的广告牌、装饰灯的,一律予以拆除;对违法、违章使用、销售、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 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营业期间违法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一律对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截至目前,绍兴全市共成立检查组58个,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社会单位240家,发现隐患17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53处,实施消防行政处罚35起,责令停产停业等12起,临时查封2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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