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茂南区金塘镇姚村村委会雀山村3名少年符×(17岁)、符×怡(13岁)、符×恒(14岁),相约到该村一鱼塘边捉田鸡,不料,符×怡落水被淹,符×、符×恒2人见状,先后下水救人,结果符×救人不成,反而遇溺,符×恒见势不妙,迅速上岸,大喊救命。待该鱼塘老板和众村民赶来,从鱼塘里将符×怡、符×捞起,可惜为时已晚,其2人已不治身亡。
当日晚上8时30分许,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金塘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警情指令:该所辖区的姚村村委会雀山村一鱼塘有人溺水,请迅速出警处置。接报后,该所领导迅速带领民警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时,该村众村民已先期赶到鱼塘边,下水将符×、符×怡2人救起。民警见状,一方面向110报告请求调来120救护车救治;另一方面,对2人实行人工呼吸,并运用平时演练掌握的方法,对着2人胸部作按摩急救。可是任由民警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其2人没有任何反应。不一会儿,茂名石化医院救护车赶到现场,医生经诊断,证实符×、符×怡2人溺水身亡。
对于这次意外溺水造成2人死亡事故,茂南区金塘镇领导高度重视,连夜带领镇有关部门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看望慰问死者家属,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当晚金塘派出所领导处理好现场之后,连夜赶到两位死者家中做安抚工作,民警连日奔波于姚村村委会雀山村与金塘镇政府之间,使这起溺水死亡事故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经调查了解,当晚7时30分许,金塘镇姚村村委会雀山村男孩符×、符×怡、符×恒3人,相约到该村一鱼塘边捉田鸡。符×怡先下水,可是没过多久就遇溺,符×见状一头扎进鱼塘里去救人,结果也溺水了。这时,岸上的符×恒也奋不顾身地跳下水,欲进行施救。不料,符×怡和符×紧紧抓住其手不放,见情况复杂,且势单力薄,符×恒迅速游至岸边,大声呼喊救命。该村众村民听到呼叫声,迅速赶到现场救援,将符×怡和符×救起。可惜为时已晚,符×怡和符×已经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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