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到最“危险”的暑假时分,各地已有学生下河游泳发生不幸的消息传来。跟大多数“私自”行动引发悲剧不同,一起由老师允许并陪同的学生溺亡事件格外令人叹惜。10多天前,陕西南郑县碑坝镇韭菜岩小学3名教师在上课期间,带着小学六年级全班学生下河游泳,3名女生不慎跌入深水,2人获救,一名12岁女生张某不幸溺亡。
小孩子天性亲水,而水性无情,严禁下河游泳是学生的校规校令。但是,教师可以带学生下河游泳吗?从没有谁质疑过这一“政策”空白,因为这样的提问实在多余:学生安全第一,下河游泳危险,哪个教师会蠢到干这等蠢事。然而韭菜岩小学的3名老师,竟然就这么做了,真是很傻很天真。
即使在城市,游泳池也不是中小学校的“标配”。在中国大多数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中小学更没有游泳池,学生也就没有游泳课。放眼四望,我们周围的成年人许多长自山野,都会游泳,从何学来?很简单,郊外的河流、村前的小溪,就是孩子们的课堂。在野外,用野法,自学自乐,是大多数中国孩子的学习与生存方式。
没有任何救生工具,没有大人陪伴,这样的“野生”水环境注定吉凶莫测。对于小孩溺水,中国民间有一种宿命式说法是“被龙王爷收走了”,实际上,这等神秘论掩盖了孩子们的危险在于“裸泳”———裸露在自然之中,没有任何陪护。
相反,多数时候,“不被允许”的下河游泳是要避开大人的。所以,韭菜岩小学的孩子们该有多么高兴,居然可以说动班主任。要知道一般而言,班主任老师只是学生下河游泳的阻拦者与批评者,绝无可能是领头人与保护人。哪怕天气再热,3位老师实在没有职责和义务满足学生们下河“降温”的非份之想。只能说是河水的清凉,亲水的快乐,打动了老师们。这样的老师,是不是很天真?
在要求绝对安全、零风险式的教育环境下,教师带学生下河游泳几乎称得上令人感动。老师带着下河游泳,既不违反纪律,又有安全保护,本是个皆大欢喜的事。可是,3个老师带全班43名学生下河,显然超出了安全防护范畴,试想43个六年级学生,等同于一大群小鸭子一拥下水,其混乱之状3人如何能控制,一旦发生危险,又如何救护?这样的老师,是不是很傻?
但无论如何,老师带学生下河游泳是一件很诗意的事情,不能因结果之悲,否定了初始之美。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