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辍学在外务工的,要求务工单位停止聘用
截至4月底,贵州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达到17755人……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日前联合发文,就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进行规定。其中要求,对辍学在外务工的学生,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要通知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务工单位法人,停止聘用该学生。
我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于2013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截至4月底,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共有辍学生17755人。其中,初中阶段14171人,小学阶段3584人;共有疑似辍学生25608人,其中,初中阶段15911人,小学阶段9697人。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辍学儿童少年,易在社会上流浪或成为城市滞留儿童,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给他们自身生命安全带来隐患,也加大了社会治安管理难度。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日前,我省就如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进行规定,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我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计的辍学生或疑似辍学生数据,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要求逐级上报,全省将组织工作组不定期对“控辍保学”进行抽查,并公开抽查结果。
其中,对辍学在外务工的学生,学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通知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并通知学生务工单位法人,停止聘用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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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辍学保护学生
我省将对辍学(或疑似辍学)学生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并切实保护辍学(或疑似辍学)学生人身安全。
首先,对辍学在家的学生,由学校劝返。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政府向辍学学生家长发出《敦促入学通知书》,要求家长依法督促辍学学生限期返校。其次,对辍学在外务工的学生,学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通知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并通知学生务工单位法人,停止聘用该学生。
同时,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每节课前,教师要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逃学的,及时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与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追踪学生去向;学生在正常上学时间未到校,学校要主动与家长联系和沟通,了解学生未到校原因。学生在学校放学后未及时回家的,学生家长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查找学生去向;学生无故旷课达一周以上,具体去向明确,学校两次以上劝返未果的,填报学生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劝返复学程序……
----来源《贵阳新闻网-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