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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为依法治校提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供坚实保障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构建教育风险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春市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突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转移”,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校园安全可防可控可管和疾病伤害有保障、有后盾、有服务。

  明确认识,统一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是有效化解学生因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社会纠纷,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对此,长春市始终高度重视,把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长抓不懈。

  引入保险,多方携手,构建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了市、县(区)、学校三级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与指导,学校作为直接建设主体,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门人员为学校的风险管理协调员,负责学校安全的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控制和风险的分散转移等工作,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

  规范运作,跟踪服务,搭建风险保障平台。自构建风险管理体系以来,围绕三个重点环节,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做好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对全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分析,从时间、场所、环节、人群等方面提出事故易发点,并提出防范建议,以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学校通过开展有效的活动,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防范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同时,对各层面风险管理负责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帮助学校建立风险预案,使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遇到事故发生,学校必须按应急处理方案将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真正做到安全风险管理“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天天不松懈、环环无差错”。

  (三)做好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工作。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最困扰学校的就是赔偿问题。自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后,全市公办和民办学校投保了校园方责任保险,职业学校还投保了实习生责任保险,学生医保及其补充保险工作已打开良好局面,有效地减轻了学校的办学压力。今年,长春市还将启动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校车安全,为教育和谐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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