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宣汉县教育局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落实“三禁止”、“三个一”、“五签字”、“六定”即“3356”制度,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三禁止”,即禁止使用“黑校车”接送学生(黑校车指未经交警部门审验登记注册的接送学生车辆);禁止使用校车跨区域接送学生(原则上不得超出本校址3千米范围);禁止在危险路段使用校车接送学生(危险路段指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路段)。
“三个一”,即一车一档,一期一检,一月一学。“一车一档”,对每辆校车建立专门档案,内容包括校车审批手续;校车年审及相关保险资料;校车驾驶员、管理员聘用合同和责任书;校车驾驶员、管理员个人简历及驾照、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校车日常管理记录及考核材料等。“一期一检”,每学期自觉接受县交警大队对校车的例行安全检查及维护,随时保持车况良好,确保校车不带病上路。“一月一学”,每月9日,教育局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定期组织召开使用校车学校管理者及从业人员专题教育培训会。把参加培训情况作为使用校车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签字”,即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员、校(园)长、家长、监督员(由当地托管学校指派)签字制度。每次发车前,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员要在发车单上签字;家长接送学生上下车时要签字确认;监督员每周要对民办学校校车接送学生情况至少进行3次以上的抽查,每周末要全面审查一次;随车管理员要认真填写《接送学生往返安全记录表》,待每天接送学生完毕后交校(园)长核查签字。
“六定”,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定车,固定车辆;定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期对校车检验维护;定线,固定接送线路;定时,固定接送时间。
----来源《达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