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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七中学生集体拉肚子迟报2天 负责人被约谈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保定市食药监局得知七中西校区学生集体拉肚子的情况后到学校调查,学校预留的食品小样已经超过有效期限,现场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最终要求学校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监管。

  网友爆料,4月8日保定七中西校区食堂把剩菜加工后卖给学生,导致很多学生拉肚子。对此学校称是因为当天风大,学生穿得太少着凉导致的,另外对于具体拉肚子学生的人数,学校两个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也不相同(本报4月11日曾报道)。

  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2小时以内向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学生是4月8日中午在食堂吃饭后出现拉肚子的情况,但当记者在4月10日14时30分许向保定市食药监局了解情况时,该局称之前没有收到过七中西校区校方的有关报告。

  得知此事后,食品保化监督所执法人员赶到了七中西校区。食药监局办公室副主任王爱华称,由于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时距离4月8日中午12时过去了50多个小时,虽然学校对当餐的食物进行了留样,但样品存放已经超过了48小时,不能再作为鉴定的依据。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后,没有发现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以至于不能对学生集体身体不适予以定性。

  最终,保定市食药监局对该校负责食品安全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并责成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记者手记

  不论什么时候,学校都应该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学校出现学生集体拉肚子的情况,本应及时向卫生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但学校自认为导致学生拉肚子的原因不是食物有问题,就没有报告。最终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现场检查时,食物样品已经超过了有效期限,不能再作为鉴定的依据。

  所幸七中西校区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假如此次学生拉肚子真的是食品安全问题所致,及时报告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事情严重化,避免更多学生因此受到伤害。学校加强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管是一方面,时刻树立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的意识更不能或缺。

 

----来源《燕赵都市报冀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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