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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各级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决定,从2013年4月开始,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

    据悉,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自查为主,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复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日至10日):自查阶段。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全面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4月10日至20日):复查阶段。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逐校、逐园组织复查。

    第三阶段(4月20日至30日):整改阶段。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整改安全隐患,逐项落实各项安全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责任。

 

----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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