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8日,长沙市韶山南路,孩子坐着校车回家。图/记者谢长贵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公布施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2月,湖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条例》颁布实施后,我省“学生用车”将统一使用“校车”名。
湖南省教育厅有关人员分析,目前湖南校车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工作进展不平衡、财政投入有待增加、供需矛盾有待解决、安全隐患有待消除。
62岁的双峰县蛇形山镇村民李双清并不知道,每天到家门口接送自家小孙子的幼儿园“校车”,以前还叫“学生用车”。不过李双清很清楚的记得2010年底衡南县松江镇一辆接送小学生上学的三轮车坠河,造成14名学生遇难的惨剧。李双清说:“电视上都放了,现在一个家庭就一两个细伢子,小朋友安全要紧呢。”
农村与城市,湖南校车有两种模式
从“学生用车”到“校车”,名词变化背后,是湖南“校车”市场的逐步规范。湖南省学生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早在2012年6月底前,全省137个县市区(含开发区、管理区)都上报了学生用车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湖南乘坐校车上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47.5万多,幼儿园儿童45.6万。
“80元一个月,合算又安全,作为家长也放心!”每天看着橘黄色的长鼻子校车从家门口接儿子去上学,望城区星城镇的老刘感觉踏实。这源于望城区在全省率先摸索的校车专营模式。这也是湖南主推的两种校车运营模式之一。在经济发达地区,鼓励国有汽车运输企业租赁专用校车,组建专业公司按学区统一接送学生。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服务公司可以适当收费,政府给予一定的营运补贴。
另一种校车运营模式是“农村客运模式”。在广大农村,鼓励汽车运输企业调配车辆在上学放学时段,到村里和学校接送学生。车子必须相对固定、车况好,并加挂校车标识,企业可以收取少量乘车费,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其他社会车辆及驾驶人则必须由交警、教育等部门严格审查,办理手续后才能参与营运。
校车不能成为学校一家的负担
“一些地方学生上下学乘车的客观需求与农村客运能力不足的矛盾很突出。”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3月26日上午,麻阳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湖南省学生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诉苦”:乡间道路崎岖,时值雨季,他们对校车通行安全“压力山大”。
“学生花几个小时走路回家,可能比坐车还安全些。搞校车,学校责任太大了。”沅陵县的一名乡村学校校长如实反映。
这些情况,湖南省教育厅在2012年10月向国家检查组汇报中曾专门提及:湖南农村道路通行条件较差,“校车”通行难度较大,省内大部分地区属于丘陵山区,道路途经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多;村级公路太窄,路宽一般在3.5米左右,道路通行条件难以保障。
此外,各地对校车管理工作投入存在不足,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没有投入,校车管理的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落实。与此同时,校车超载超速现象依然存在;校车准入把关不严,车况不良,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缺乏,乡村公路道路等级低,路况差,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
经费扼住校车推广的咽喉
配备专用校车并规范用车,配备专门司机,完善道路以及交通标志等,说到底都是“钱”。湖南有20个国家级贫困县、38个省级贫困县、37个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县,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省学生用车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条例》规定由学校配备标准校车难度很大。
省教育厅给出数据,2012年省本级安排的学生用车专项经费1亿元,平均到每个县市区还不到100万元……即便是望城区这样的省内经济发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