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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俩人用“假校车”接送学生被交警查处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20日,衡水市交警武强大队民警在武强县豆村乡大杨庄村、徐庄村查获用私家车接送学生的段某、刘某,对二人进行了道路安全法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消除了潜在的“假校车”安全隐患。

  衡水市交警武强大队狠抓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在对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排时,发现豆村乡有农民用“假校车”接送学生线索。3月20日,交警在豆村乡大杨庄村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TU27**的接送学生车。据驾驶人段某称接学生到豆村乡某小学上学的。交警一查行车证,该车应载8人,可实载11人,超员20%以上,系严重超员。同日,在豆村乡徐庄村,一辆车牌号为冀AYQ8**的接送学生车被民警拦停。司机刘某承认车上拉的是学生,也是送往豆村乡某小学。民警发现刘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只是C3,而他开的是小型汽车,属准驾车型不符。

  经进一步询查,发现这两辆接送学生车辆均未到当地教育局备案,也未到交警队进行校车登记,且两车均属“非营运”性质。而两车却“非法营运”收起了学生“月租”,其中段某的车每月每个学生收取300元,刘某的车每月每个学生收取396元。在处理完学生事宜后,交警对段某和刘某进行了道路安全法规教育,让驾驶员都认识到了超员驾驶和驾驶不符车型的危害,认清了非营运车辆进行营运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依法对驾驶员段某罚款200元,记6分;对刘某罚款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二人均表决心不再开“假校车”。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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