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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渡河镇“五管齐下”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3月8日,夷陵区雾渡河镇委、镇政府组织镇交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中心学校及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中小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乘车安全。

  雾渡河镇现有1所中学、1所小学,2所幼儿园,学校集中,学生分散。针对雾渡河镇山大人稀、公路临山临崖临水、弯急坡陡路窄、安全设施不全、道路隐患较多、交通安全压力较大的实际,雾渡河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把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作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扎实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大检查,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防范机制,镇委、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中小学、幼儿园是承担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责任主体,共同做好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学生安全乘车管理的各项制度,学校、幼儿园对学生上下学乘车的组织、分流、台帐、管理等制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检验、资格审查、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制度,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等制度以及检查登记、限期整改、签字盖章、书面报告等制度。

  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根据区交安办《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迎接区、镇安全管理大检查。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对接送学生车辆、校车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记录在案,对驾驶员逐车逐人见面,确保车辆及驾驶员人证件齐全、投保有效、车况良好并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加强驾驶人的警示教育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做到不开超员车、不开超速车、病车不上路,文明驾车,安全行车。

  继续实行学生错峰放学。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学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重视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的各个环节。继续实行学校错峰放学,分批次乘车的办法,实行教师跟车制度。在学生放学上学期间,派出所、交警中队安排足够警力指挥车辆、疏导交通,加强路面管理,开展护学活动。

  政府给予车辆补贴。针对正规客运车辆运送学生、幼儿亏损的实际,政府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的方式保障中小学生、幼儿有安全车乘坐,每年由镇财政安排资金2.6万元用于补贴运送学生、幼儿的客运车辆和校车。

 

----来源《三峡宜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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