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在即,新疆教育厅将探索建立新疆教育系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对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人数较多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新疆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设安全园。要通过调动并发挥村委会、居民委员会等方面作用,加强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中小学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地段的护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值班、巡逻、出入证、请销假等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校园。
新疆将在近期出台《新疆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保障就近按照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相关工作,指导本地使用校车的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强化对在过渡期内仍可以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的非专用校车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