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如果提前到校,学校是否有责任开门让学生进校?《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建议稿)》(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学校有责任适当延长学生留校时间,保证学生的安全,7:00-18:00这一时段较为适宜。
昨日上午,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与自护意见征集座谈会在团市委会议室举行。代表们反映,很多父母无法准时到校接学生,而学校又关门不允许学生留校,部分学生的安全难以得到保证。《规定》起草组组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广认为,学校有责任适当延长学生留校时间,7:00-18:00这一时段较为适宜。
这一新规定的增加让老师们“抱怨”压力大,少先队副总辅导员刘康文表示,目前为确保学生的在校安全,老师们轮值留校已不能按时上下班。“万一学生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值班老师还得承担责任。这对老师们来说压力真的太大。”
据了解,《规定》也设定了《维权意见书》制度。《维权意见书》由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已经或正受到侵害的紧急情形,救助具有急迫性,监督具有强制性,督促各成员单位对相关情况的重视和及时处理,要求应当履行职责的成员单位自收到维权意见书15日内依法处理,同时要书面回复处理情况。
杨建广透露,目前《规定》已提交至市人大法工委提案室参考,争取在今年六一儿童节之前审议通过。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