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合江县合江镇认真吸取江西贵溪市“12.24”涉及幼儿园学生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结合本镇实际,举一反三,未雨绸缪,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属地管理、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和非法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由合江镇人民政府牵头,安全管理办公室、交通管理办公室、派出所等部门参与配合,组成联合执法组,实施路面执法,重点整治未经批准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对未经取得校车资格或其它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坚决不允许用于接送学生。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的,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符合条件接送学生车辆出现超载、超速、客货混杂等违章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和纠正。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未取得运营资格的非法车辆用于接送学生的,予以依法加重处罚;对用报废车,拼装车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上报县级相关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处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群众举报、重点布控、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行为的日常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取证、早报告、早制止,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建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严厉打击非法办学行为。由合江镇人民政府牵头,社事办、中心校、工商所、派出所、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本辖区未经批准的中小学、幼儿园、各类非学历培训机构和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对经整改能够达到标准的,责令其停业整改;确实达不到办学条件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办学资格,但办学条件简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其它不符合办学规范和要求的,予以停业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方可恢复办学。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合江镇成立以分管教育副镇长、人大副主席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执法督查组,对全镇开展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和非法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执法督查。要求联合执法组要严格依法行政,廉政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