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自11月12日起,招远交警大队紧密结合百日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截至11月22日,大队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排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115辆、驾驶人120余人,发现隐患车辆11辆,查处不符合驾驶资质驾驶人5人,开展教育讲座7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高度重视,层层动员,强化组织领导。进入冬季以来,雨、雾等恶劣天气频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了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实际详细制订了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挥和协调,为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为了在全队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大队于11月12日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到加强冬季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并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给责任单位民警,积极动员全队民警增强责任意识,本着对广大幼儿园儿童、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此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来。
部门联合,细致摸排,抓牢源头管理。大队根据已经建立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台账信息,组织民警会同市教育、安监等部门,组成排查小组,分别深入招远城区及各乡镇幼儿园、学校,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情况、校园周边路面状况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一是警校联合,落实车辆安全管理。大队首先与学校领导和车辆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学校、幼儿园内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安排专人对照《校车标识》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逐车、集中进行检查,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信息、数量、所有人、运行时间和路线以及是否符合营运标准等信息收入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二是检查驾驶人资质。大队结合车辆台账信息,对每一辆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进行了严格检查,对驾驶证件、技术情况、驾驶年限等情况都做了详细调查记录,建档备案,并实行“专人专车”制度,真正做到谁的车出问题谁负责,切实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大队安排民警深入辖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较为集中的道路开展路面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摸底,截至11月21日共发现交通标志不齐全、安全设施不到位等交通安全隐患9处,立即将隐患连同整改措施上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全面整改奠定了基础。截至11月22日,大队共深入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15家,排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115辆次,检查驾驶人120余次。
多重渠道,强化宣教,提高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儿童、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儿童、学生的交通事故,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百日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一是借助媒体,深化影响。活动期间,大队邀请招远电视台、《今日招远》报社记者对在校园开展的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现场拍摄,于黄金时间段为市民进行播放,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力。同时,邀请2名记者参与到整治行动中去,随警作战,加大对违法校车及接送学生“黑车”的曝光力度,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无牌、无手续车辆,并公布大队举报电话,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举报有违法行为及非法营运的学生车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二是加强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教育。大队邀请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负责人开展座谈会议,督促其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落实,并安排宣教能力强的民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发放宣传材料,剖析典型案例,与车辆负责人、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截至11月22日,大队共深入学校、幼儿园9家,开展教育讲座7场次,签订《安全责任书》38份。
动静结合,合理管控,强化督导检查。大队会同市教育部门、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开展督导检查,强化路面管控。一是以百日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托护学岗,在校园、幼儿园门口及周边地区或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了检查点,坚持“六必查”原则,重点查处7座以上客运车辆,坚决遏制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遏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截至11月22日,大队共查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37起,其中,校车超员6起、超速2起,拖拉机等农用车非法接送学生11起,报废车接送学生1起,未按时参加年审年检6起。二是大队加强与校方的协调配合,成立了专门的督导检查小组,定期深入一线基层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相关考核标准,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登记抽检,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校车运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举报电话,动员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来源《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