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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句容市签状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在2012年句容市教育系统干部暑期培训班上,句容市教育局局长与43所中小学(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12-2013学年度学校安全(综治平安、法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责任状中安全(综治平安、法治)工作控制指标为: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年不发生校内食品中毒事故,确保全年不发生校内意外重伤以上事故,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和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贵重财物被盗案件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本单位车辆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工作管理目标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各中心小学负责所辖完小、幼儿园安全工作。全面实施全员“一岗双责”制。各校配备1名安全员,认真记好《学校安全日记》,每月1次上报安全工作材料和信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制定隐患普查档案及整改、治理与预防方案,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整改或监控率均达100%。每月及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全年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20次,各项检查台账资料齐全。每学期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及常规安全教育系列活动,要求师生员工全员参加,教育面达100%,创建合格率达100%,健全安全工作台账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台账。加强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包括多用灶,懒汉炉等)、压力容器等设备必须做到100%持证运行,并按规定主动逐台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须按规定参加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发生重大事故要在1小时内报教育局,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制订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及时有效的学生活动安全、住宿生安全、车辆接送学生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各种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本学年度内组织全校师生逃生演练至少2次。建立和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措施,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师生满意率达到90%。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确保在校学生中的刑事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在4%以下,不发生在校学生杀人或有重大影响暴力犯罪案件,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未成年人犯罪率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收费行为规范,标准公开,面向社会公开举报或投诉电话和监督信箱。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明显增强,遵纪守法形成氛围;人员无违法乱纪现象,单位无刑事犯罪案件。建设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综治平安、法治)文化阵地、基地,积极开展安全(综治平安、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责任状考核期为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4日。签状单位要认真完成责任状的各项管理目标。教育局将对签状单位工作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成绩突出的签状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一定的奖励。凡发生食品中毒、意外重伤亡及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和1万元以上的设备被盗事故,以及因学生意外事故处理不力而导致越级上访等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格执行。
  
  新学期开学后,各校结合岗位实际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分解下达和责任制落实到班组、教职工,覆盖率达100%,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平时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让每一名教育工作者明确自己安全责任,真正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无缝对接、扎实高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学校要与校内承包、承租单位及个人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来源《镇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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