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胡海涛:莫让孩童"溺水"成为盛夏之伤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近段时间,学生溺亡的事件接连发生,实在令人痛心和震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带给失去孩子的家长难以抚平的伤痛。其实,每年暑假来临,教育部门都会发出通知,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然而,暑期儿童安全事故年年多发,年年受到“高度重视”,却一直不见起色。每年学生游泳溺亡惨剧仍然频繁发生,让人深思。
  对孩子而言,在炎热的夏天下河游泳是不可抵挡的诱惑。从各地发生的未成年人游泳溺亡事故来看,他们大多是瞒着父母和老师偷偷下河游泳。这些学生思想、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户外游泳的危险和不安全因素。他们依然会照游不误。
  学生游泳溺亡惨剧令人扼腕叹息,作为父母亲人又该是怎样的心痛!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年年都有这样的事故发生?
  从教育部门的通报来看,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中小学男生中。
  多起溺死事件背后,孩子的监护人也难脱罪责。学生放假后,其父母等监护人就应该完全负起监护职责。孩子外出洗澡、游泳或做其他有危险性的事情,家长应该知道,并给予指导、建议,避免其发生意外。对于外来务工家庭而言,生存压力压得人喘不过气,整天忙于小生意或帮人做工的同时,孩子的教育问题势必更应该引起重视。但这里存在一个特殊的情况,外来务工人员相对于城区市民来讲,对儿童的安全问题意识欠缺,自身文化水平有限,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上难免不太合理,甚至丢下孩子不管不问。那么,如果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对孩子家长也做相对的教育方式引导,悲剧是不是就可以很好的避免了?
  避免学生溺亡发生,政府、学生和家长都应当负起责任,共同编织一张“安全网”,在政府多方位引导并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学校普及安全常识及防范方法、家长做好强力监护方法,把孩子的不自觉变为“被自觉”,孩童溺死的噩耗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远。一是教育部门要把防止学生溺亡工作高度重视,给予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二是学校要多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及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由政府在一些往年事故多发的地方,设立警示标志,派专人进行管理。三是家长必须尽到监管职责。发生溺亡事故的留守儿童较多,放假或是放学后,他们的行动无人监控,是导致惨剧发生的重要原因。家长必须看管好孩子。四是地方政府必须承担起责任。可以由政府出钱建设一些免费的游泳场所专门对学生开放,以解决学生无处游或游不起的问题。
  

----来源《荆楚网》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其所有。如若内容或图片侵犯您的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政策法规更多>>
通知公告更多>>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143号     信息系统安全备案11019343088_1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