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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严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8月4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8月6日至9月1日,我市开展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确保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次活动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全部被列入检查范围。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寄宿制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被列为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把学校早餐加工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和“小饭桌”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凡不符合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许可证。
    同时,要与所辖学校、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配备一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各类人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构建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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