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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给孩子游泳套上“安全圈”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核心提示:炎炎夏日,游泳是消暑降温的好办法。对于正在过暑假的学生们来说,游水是享受,而对于家长来说,却不是件轻松的事情。怀集的黄女士说,儿子13岁了,天气一热就嚷着要去游泳,让他和同学去又不放心,陪着去吧又没有那么多时间,为难得很。

  的确,对于中小学生游泳安全问题不可掉以轻心。6月10日,教育部发布了一个紧急通报,通报指出,今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同一天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教训也是非常惨痛。让中小学生安全游泳,预防溺水事故,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家庭、教育部门、社会都有责任,应该行动起来,给孩子暑期游泳套上“安全圈” 


 

资料图片


暑期不少中小生在游泳馆里学游泳。


    现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时有发生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省学生溺水事故时有发生,每年因溺水死亡学生人数在400人左右,占学生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50%以上。

  肇庆市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呈高发态势,溺水死亡学生人数占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比例一直高居不下。据统计,2009年,我市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29人,其中溺水死亡15人,占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51.7%;2010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25人,其中溺水死亡13人,占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52%;2011年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28人,其中溺水死亡14人,占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50%。今年上半年,我市有17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溺水死亡10人,占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58%。

    教育部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学生溺水事件居高不下,给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敲响了警钟。为确保学生暑期安全,7月4日,省、市分别召开了“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肇庆市教育局更先于6月13日召开了“防溺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省政府、市政府和市教育局三方都强调要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要求各学校要经常开展对学生游泳安全意识、游泳知识与救护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假期家访、手机短信等形式教育和提醒广大家长要强化监管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的责任;各乡镇必须对辖区内的山塘、水库、溪河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各乡镇、村委会、水库管理部门及学校要组成暑期学生安全巡查小组,防范各类溺水事故的发生。

  7月11至13日,市教育局派出安全巡查小组赴广宁县、四会市、怀集县等地检查学校附近的山塘、水库、江河安全防护情况。“所到之处,基本上都做了防护措施,在山塘、水库显眼的位置设立了安全防护栏,立了安全警示牌。”市教育局德育科麦科长说,各地认真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学校:多举措教育防学生溺水

  据麦科长介绍,今年以来的我市中小学生溺亡事故有几个特点: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农村基本上没有什么游泳池,学生游泳不在山塘、水库,就是在江河、小溪,安全隐患大。”麦科长说,“县、乡(镇)中小学校的游泳安全防护教育尤为重要。”

  家访、电话联系、给家长一封信等等,各地学校采取多种形式落实省、市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件的部署工作。广宁县何楮铭纪念中学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写道:“教育子女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不得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教育孩子不要单独或结伴在河边、水库、水塘边逗留、玩耍、嬉戏,远离威胁水域;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下水游泳,要及时进行劝阻;教育子女发现有人溺水时,要立即大声呼喊救人,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怀集中洲镇中心小学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里要求:“要教育孩子不到江河湖泊、水塘水库、溪流山涧中游泳,不要到河边、库区和溪涧等危险区域游玩或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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