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发布了《湖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能力,将年均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规划称,“十一五”是我省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时期之一,2008年特大低温雨雪冰冻、2010年特大暴雨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相继发生,严重影响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基本建立全省自然灾害风险信息管理和应急救助指挥平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信息报送与共享能力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一五”时期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同时,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
为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规划要求,提高防灾减灾知识在大中小学生及公众中普及率,中小学每学期防灾减灾教育不少于20个课时。创建500个以上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社区救灾演练,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每个城乡基层社区和自然村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覆盖全省的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网络。规划提出,要在城乡建立满足15天消费量的成品粮油储备机制。
----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