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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生命 严防溺水(组图)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溺水是我国人群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第三位死因,是0-14岁儿童死亡的第一位死因。

  暑假已到来,持续高温闷热天气,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水里的生活”,但是在享受水里清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严防溺水。

  6月9日(星期六),山东省莱芜市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多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6月10日(星期日),我市李店小学1名一年级学生(湖南籍)河边钓鱼时不慎滑落河中溺亡。

  6月22日(节假日),我市岭张村1名六七岁的小男孩(四川籍),在池塘边玩耍时失足跌进池塘溺亡。

  6月23日(节假日),我市古山小学1名三年级学生在溪边洗脚时不慎滑入江中,至今下落不明。

  6月29日(期末考试结束放假在家),我市白云小学六年级1名学生(云南籍)与朋友结伴到白云水库游泳时,不慎溺亡。

  7月1日(暑假),武义县泉溪镇王山头小学3名学生(河南籍、湖北籍、贵州籍)结伴到清溪玩耍,不慎溺亡。

  7月2日(暑假),东阳市横店镇的3名幼儿在村一池塘内嬉水时不慎溺亡。

  上述一连串的溺水死亡数字,触目惊心,一而再、再而三地给我们敲响警钟:作为学生,不论何时何地,都要把学校的安全教育牢记心中;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不管工作多忙,都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来,千万不要再让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

  家长:

  家长作为暑假期间的监护人,应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加强对子女的相关教育,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与学校发布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有条件的家庭,家长可以在确保孩子安全的前提下,教孩子学游泳。平时注意教孩子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等救助小常识。让孩子在关键时刻懂得如何自救。在没有家长或其他大人的陪同下,不要让孩子独自去游泳,告诫孩子,在发现溺水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呼救,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再去施援手,决不能逞匹夫之勇,应见义“智”为。“监管真空”时间段要委托亲戚或邻居照看好孩子。

  社会:

  社会各界(妇联、团委、社区、行政村、企业等)要通力合作,加强对各村各社区各企业群众的宣传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一些危险水域池塘,镇、村要安装警示标志,积极配合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共同构筑暑假学生安全防线。各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企业要创造条件,通过开办“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开设“公益性新永少年暑假辅导班”,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既充分提高新永少年的学业成绩,又能防范因缺乏监护或“监护真空”导致学生伤亡事故。

  记者在这里还想特别提醒大家:无论是谁去游泳,不管你会不会游泳,有没有水性,都不能逞能,下水都要带上“袖套”、“跟屁虫”、“救生圈”、“救生衣”等游泳附助工具,那设施便于携带,关键时刻说不准还真能救人。当然,带上这些附助设施,也不是就一定平安无事了,同样还要预防万一,安全无小事,无时无刻都不能麻痹大意。

  1.当溺水者在水面漂浮时,施救者应迅速向水中抛救生圈、木板等漂浮物,让他抓住这些器具不致下沉,或递给溺水者木棍、绳索等拉他脱险。切记:不会游泳者不可直接下水救人。

  2.若无救护材料,有水性会游泳的大人可直接下水救护。直接下水救护时,如果溺水者尚未昏迷,施救者要特别防止被他抓、抱。不要从正面接近溺水者,而应绕到溺水者的背后或潜入水下,扭转他的髋部使其背对自己; 从后面或侧面托住溺水者的腋窝或下巴使其呼吸,并用反蛙泳或侧泳将其拖带上岸。

  学生防溺水该怎么做:1、牢记“六不一会”,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并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2、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运动,以防抽筋。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3、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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