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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滥用“止咳水”现象调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诱发之因

      滥用“止咳水”现象屡禁不绝的深层原因是背后的巨大利益。

      记者在网上查到了生产“联邦止咳露”的深圳某制药有限公司。

      在该公司网站“产品展示”一栏的介绍中,记者了解到,“联邦止咳露”是“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的产品名称,规格分60毫升每瓶和120毫升每瓶两种,是“广东省医药行业名牌产品、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该产品特别标明,“本品为处方药,请按照医生指导服用”,用量“成人一次约10到15毫升,一日3次”。

      “联邦止咳露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无痰干咳以及剧烈、频繁咳嗽。它服用比较方便,疗效也比较明显,所以部分患者还是比较认可的。”北京二炮总医院的黄医生告诉记者,“但其主要成分可待因属于阿片类物质,长期大剂量连续服用,可能会导致药物依赖、成瘾,因此我们医院没有引进这种药。”

      据记者了解,服用联邦止咳露,最大剂量一次不能超过60毫升。一瓶120毫升的联邦止咳露含有120毫克的可待因成分,相当于4粒可待因药片,而医生一般主张患者一次只服用1粒可待因,并且不会开出超过3片的剂量。此外,如果一次性服用可待因剂量超过800毫克极可能会导致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大中小学校园,绝大部分学生都了解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可卡因等毒品的危害,但对于滥用“止咳水”的危害却知之甚少。甚至大部分教师和家长,也认为“止咳水”只是普通药品,从而丧失了对青少年滥用药物的警惕。“曾经有学生谎称咳嗽,要家长去药店帮忙买‘止咳水’,家长以为是治病的,真的给孩子买了回来。”何日辉说。

      18岁的广东高中生阿乐是何日辉的病人,在过去3年中,他喝过的“止咳水”超过1000瓶,最高记录是一天14瓶。在阿乐成为“邦友”前,从未意识到饮用止咳露的风险,“这不是毒品,顶多是一种兴奋剂。”阿乐说。“绝大部分青少年都像阿乐这样,对‘止咳水’的危害不了解,在无知、好奇、他人影响下掉入了‘止咳水’滥用的陷阱。”公安部禁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5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内首次开展了中学生滥用药物现状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滥用“止咳水”的现象正在好转,处于低流行或散发状。滥用“止咳水”的在校中学生以职业中学、低年级、男生为主,尤其集中在有吸烟、饮酒习惯的学生以及有社会青年朋友的学生群体中。

      调查还显示,“止咳水”的来源,主要是“自己购买”和“来自家里”。青少年多次尝试使用“止咳水”的原因包括:听说可解除疲劳和增加精力、好奇心驱使、寻求刺激。近一个月滥用“止咳水”的原因包括:解除压力烦恼、因无聊而寻求刺激、无法忍受戒断症状。首次使用“止咳水”的场所大多数都是“家里”,多次使用的场所有歌舞厅、家里、学校、网吧。“止咳水”最大的危害在于青少年获取非常容易。公安部禁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止咳水’被列为处方药,但在一些地方,非法销售行为一直存在,在一些药店,无需提供医生处方便可轻易购得“止咳水”,一些网吧、酒吧以及校园周边的便利店、私人诊所也在偷偷销售‘止咳水’。”

      记者在北京、深圳的一些药店和小卖铺进行了暗访,并未发现非法出售“止咳水”的情况。网上的一名“邦友”告诉记者,那是因为现在“上面”查得严了,“很多药店只在晚上出售,而且警惕性高的药店一般只卖给熟客”。但在网络上,非法销售“止咳水”的情况却十分猖狂。

      在百度“联邦”贴吧,记者看到,里面的3300多个帖子几乎都是求购、出售“止咳水”的信息:“长期大量卖‘止咳水’,货源足”,“‘联邦’一瓶起售,淘宝第三方担保,交易可靠安全”,“北京,急需‘联邦’面交”,“广东肇庆跪求‘联邦’”……

      记者从一位网上“卖家”处了解到,联邦止咳露的正常零售价大约为15到20元每瓶,但“黑市”能卖到三四十元一瓶,而在网吧、便利店甚至可以卖到60元一瓶。“‘止咳水’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就是背后200%甚至300%的利润空间,再加上查处后,处罚力度不足,因此不断有不法之徒甘愿铤而走险。”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解决之本

      加强教育,消除青少年对“止咳水”等成瘾类药品的认识误区是根本之道。

      “尽管我们一直都紧抓违规销售含可待因口服溶液的行为,但查处难度却越来越大。”广东省一位地级市的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作为处方药,该市约有6000多家药店可以销售含可待因口服液,“要一一清查难度很大”。此外,违法违规销售“止咳水”的手段越来越隐蔽,令查处难度加大。

      记者了解到,对“止咳水”等易成瘾处方药品的监管,在国际上也是公认的难题。目前,该类药品在国际上也并未实行特殊管理。

      自2000年以来,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次采取措施,加强对止咳药水的管理。2005年,我国明确规定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2008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对生产、批发、零售联邦止咳露等13种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局正密切监测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滥用情况,严格控制相关品种的生产量和进口量。要求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含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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