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早上7:33,在万塘路华洋宾馆边的小树附近,有人捡到一个弃婴,已经送到省立同德医院了。
早上6点多,一大伯在附近遛狗。逛着逛着,小狗突然往垃圾堆方向跑了过去。
大伯走过去一看,在华洋宾馆旁的小树附近有个小女孩。
女孩静静地躺在小树下的草坪上,睡得很香。脸圆圆的,身上裹着一个红色的毛毯,额头上有很多红痘。
听说有个弃婴,附近的人都赶了过来。
“多么可爱的小宝宝啊,谁家的父母这么忍心将孩子放在这里?”随后,有人打电话报警。
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孩子送到了附近的省立同德医院。经过医院初步检查,女婴可能患有肺炎,不排除有其他病状。10月12日中午派民警将女婴送到杭州市儿童福利院。 ----来源《杭州网》
中国安全教育网警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给被害人的生命、身体造成危险的情节恶劣的行为,就构成了遗弃罪。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车站、码头等人来人往的地方,如果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遗弃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如果能预料到婴儿被遗弃的环境恶劣,可能面临无人发现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依然把婴儿遗弃在恶劣环境中,如果婴儿因被遗弃致死的,当事人就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
严格来说,这个孩子的家长从法律上来说已经犯了遗弃罪。抛开法律层面,作为父母,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遗弃在草坪,也是不人道的,是要受社会舆论的谴责。因为孩子有病,就将其遗弃,更是应该受到谴责。他们也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