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1〕14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属有关学校:
暑假将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安排好学期结束和暑期工作,组织好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把时间还给学生,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做好学期结束和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在繁忙的期末工作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克服侥幸心理,严格对照年初签订的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落实责任和措施,将学校各项防范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要重点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学生离校返家时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期末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人身安全。
二、期末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暑假期间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和规律,在期末放假前或学生返校日集中开展1次安全专项教育。要以典型案例分析、图片、光盘、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重点教育中小学生牢记玩水和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牢记暑假外出时不在公路边玩耍、不横穿马路,注意饮食卫生等。对假期留校的学生要落实好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要进一步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利用“春泥计划”、“平安自护过暑假”等载体,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暑期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等有意义的活动。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安全书》、暑期家访、手机通讯平台等形式,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假学习生活,帮助家长提高暑期安全意识,增强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的暑期安全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划定公共水域责任区、在水边插挂警示标识、滚动播放“注意游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