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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高发期 遇险易惊慌失措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7月9日,3名年仅5岁的贵州籍男童被发现溺亡在台山市四九镇南村砖厂附近一水塘;

  7月6日晚上,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女学生在市区怡兴苑小区游泳池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6月25日,台山市白沙镇五围村发生3名10岁的四年级学生相约到潭江游泳不幸溺亡的事件;

  教育部门统计的近两年江门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数字为前年:66人,去年:43人;

    江门每年学生非正常死亡最大杀手就是溺水,占80%;

  广东省2010年学生死亡人数占比为:交通意外占30%、溺水60%。

  酷热的天气会把更多的中小学生吸引到清凉的水边,今年入夏以来,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已进入了高发期。面对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何类似的溺水事故一再发生?专家表示,暑期学生安全保障是一个社会综合问题,需要家长、学校、政府部门、社会力量等各方共同参与。

  数据溺水是“头号杀手”交通意外是“二号杀手”

  今年入夏以来,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进入了高发期,全市近期已陆续发生多起学生的溺水事故。如6月26日晚6时28分,省政府应急办官网发布消息《江门台山市发生一起溺水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通报了6月25日台山市白沙镇五围村3名四年级学生在潭江游泳时溺亡的情况。事件引起了教育部门、各学校和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江门四市三区中小学生总数70万,其中小学生占30万,各中小学(幼儿园)已于7月10日正式放暑假。江门市教育局政体科科长阮昌国表示,“每年学生非正常死亡最大杀手就是溺水,占比例的80%。其中,绝大部分溺水个案都发生在外来工子弟和留守儿童身上,占总数的95%,本地学生溺水事故较少,第二个杀手就是交通事故。”

  广东省2010年学生死亡人数占比为:交通意外占30%、溺水60%。为此,学生暑假交通安全也不容忽视。6月14日,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了通知,深入到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分析学生防范意识差遇险惊慌失措

  6月25日下午3时左右,台山的于东海和同学余阅洋、唐东平一起去潭江游泳,余东海的妹妹跟到河边后,余东海让妹妹回家取他的游泳镜,但小女孩拿着游泳镜回到河边,发现“哥哥和同学都不见了”,她不敢告诉大人,直到爷爷奶奶找哥哥吃晚饭,才发现余东海遇溺水的事情。7月6日晚,在江门市区怡兴苑内不幸溺亡的四年级女孩小黄在怡兴苑附近住,当晚7时多,小黄到小区游泳池游泳,“她和住在小区里的两个同学一起游泳,”小黄的舅舅说,“后来,可能是发现小黄沉下去了,那两个同学跑了,也没有喊人来抢救。”

  为此,采访过多次小孩溺水事故的记者总结出一个原因:“小孩遇到溺水事件,总是惊慌失措,而且不敢跟大人说,往往就这样错失了救人的时机。”

  提醒假期老师鞭长莫及家庭监管缺失

  “在校期间,老师还能盯着孩子,可一放假,老师真的是鞭长莫及。”蓬江区一小学老师说,暑假期间,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必须主动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与学校、社会一同合力,保障学生安全。

  笔者采访了解到,一些有条件的家庭,会把孩子送到书店、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地“看管”。不过一些外来工家长表示:“我们每日都要为生计奔波,一天24小时候盯住小孩不现实,也没有足够的钱来帮他们报名参加暑假的兴趣班。所以,只能反复提醒孩子不要去江湖河畔玩耍,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阮昌国坦言,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功能,更多是在上学期间和校园内起到监护作用,在非上学期间和校外,暑假期间,仅靠教育部门一己之力显然是难以完成这一目标,需要社会各界合力为学生安全筑起防线。据了解,6月份阮昌国还专门在电台做了两期儿童防溺水宣传,此外还通过各种方式加强防溺水教育工作,“如《致家长的一封信》、短信和媒体广告等”。由于暑假是溺水高发期,阮昌国指出:“光靠学校力量不足以做到预防工作,需要整个社会关注。特别是辖区内的山塘水库等游泳黑点,必须竖立警示牌等。”

  游泳馆安全没做好一切免提

  上周,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游泳馆,不少受访的泳池工作人员都表示现在游泳馆工作排第一位的就是抓好安全管理,“安全工作没做好,其它一切都免提。”由于上周雨水较多,天气比较凉爽,因此,上周前往游泳的学生并不算多。记者在江门市体校游泳馆、东湖游泳池和五邑大学游泳池等多个市区泳池见到,与本月初相比,前来游泳的人少了很多,在泳池里嬉戏玩闹的多是刚放暑假的学生。而在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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