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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安全科
常山县教育局(通知)
常教安〔2011〕6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洪灾过后学校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乡镇(办事处)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6月15日、6月19日我县普降大雨,引发洪水,给部分学校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形成了新的安全隐患。为迅速开展灾后自救,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及时消除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不发生次生安全事故。现将洪灾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