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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成中小学生头号“杀手”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暑假尚未开始,学生溺亡的悲剧已经发生。

    6月12日下午5时许,平罗县城关镇一人工湖,经过消防官兵近两个小时的全力奋战,两个落水男孩终于被打捞上岸,守候在旁的医护人员立即进行抢救。不幸的是,由于溺水时间过长,两人已停止呼吸,一个15岁,一个17岁,两个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

    每年盛夏,类似这样的悲剧都会屡屡上演,给很多家庭带去无尽的痛苦。

    6月10日、6月12日,中卫市接连发生两起溺水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4月10日14时许,银川市唐徕渠满达桥段,6岁女童小花(化名)玩耍时,不慎溺水事故。

    4月24日,灵武农场一名4岁儿童在渠边玩耍时,不慎滑进渠中,汹涌的渠水瞬间就吞没了这个瘦小的身躯。

    不仅仅在宁夏,新疆、安徽、四川、内蒙古、河北、广西等地近日也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教育部为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和暑期游泳安全的专题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班会和宣传橱窗,对学生进行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切实提高每一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坚决避免中小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导致溺水身亡。

   “溺水事故是造成我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石丽文介绍,每年因游泳、戏水引发的溺亡学生人数占全区学生意外死亡人数的首位,教育部门每年都会接到十几起学生溺亡的报告,其中以农村和城郊学校的学生为主。调查还发现,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时间集中在节假日及放学途中,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

    分析其中的原因,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是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范意识差。一些中小学生缺少自我防范意识,虽不会游泳,但在同伴邀约下仍下水玩耍,由于自身年纪小、自救能力有限,一旦误入深水,极易发生溺水死亡事件。另一方面,不科学的纳凉方式为事件发生埋下隐患。随着气温升高,许多学生结伴到河、湖、渠、水塘及排水沟游泳纳凉,在不习水性、不了解地形的情况下,为图一时痛快仓促下水,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管理上存在漏洞。目前各城市水域越来越多,尤其农村地区河、湖、渠、水塘及排水沟的分布较为密集,这类水域水深不一、情况复杂,且大多没有防护设施和救护器材,一旦发生险情,往往难以施救。要避免溺亡悲剧发生,无论是学校、家庭还是政府,都有责任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政府部门应积极排查危险河段和水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在隐患突出的重点水域、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同时加强日常水域巡防,及时制止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游泳、戏水。----来源《宁夏日报》

    中国安全教育网温馨提醒:

    家长要时刻教育孩子不私自结伴到池塘、河流、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并教会孩子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减少乃至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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