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防止溺水事件再次发生!
近日,在迎河周边连续发生三起小学生溺水事件,共造成4名儿童死亡,一个接一个不幸事件的发生,令人痛心。水火之患猛于虎焉!
事件一:2010年6月11日中午放学,安丰塘镇一所小学一年级一名七岁女孩回家途中,不幸命丢“天下第一塘------安丰塘”。
事件二:2010年6月12日(周六全国端午节放假调课)下午放学后,迎河镇一所小学两名十二、三岁的花季少年,放学后到淠河玩耍戏水,不幸命陨沙场在大河抽沙留下的深坑内。
事件三:2010年6月13日(周日全国端午节放假调课)下午上学途中,张李乡一所小学一年级一名八岁女孩不幸溺水身亡。
连续三起事件,令人揪心。看一看三起事件都没有发生在上课时间,学校和老师没有责任。事件二还上了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失去孩子的家长们除了撕肝裂肺的恸哭伤心,当然也不会无理取闹的去找学校,甚至去找教育主管部门。
回过头来想一想,责任在哪里?在家长?还是社会?我们的教育和我们的学校乃至老师们就一点责任都没有?
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每年4月份的第一周是“防溺水宣传周”;6月份是国家“安全生产月”。由此可以看出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上面三起事件,表面是个案,连续个案的发生是否说明一些问题呢?“安全月”里的接二连三的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我们的学校教育真正落到了实处吗?防溺水工作到底做的怎样?也许有人会说,宣传了,不相信可以看资料,看图片。那是为了给人看的吗?学生安全事关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包括防溺水教育宣传,不应该只是任务,而应该是使命,责无旁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不应该只是走过场,更不能为了摆脱事故后的责任而作秀!如果那样就是草菅人命,就是犯罪!
血的教训令人深思,从尊重和关爱生命的角度,孩子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这是教育工作者的良心和使命使然,诚然,孩子安全健康成长也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把安全列为头等大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时时刻刻把学生安全铭记在心,时时处处讲安全,安全警钟长鸣。
愿逝者血的代价能够再次警醒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