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3月29日是我国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了弘扬水上救生协会“同心协力,拯溺救难”的宗旨,使广大少年儿童远离溺水危险。由中 国救生协会发起的全国包括浙江、福建、广东、北京、上海、天津在内6省市水上救生协会联合行动,在各辖区范围内组织针对中小学生和公众游泳场所开展不定期 《少儿游泳安全教育》专题公益活动,宣传游泳安全知识。
目前在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的指导下,杭州、温州、宁波、绍兴、金华、湖州、舟山、台州、衢州、丽水等各市水上救生协会相继在“安全教育日”当天组织相关小 学、幼儿园、游泳场馆等20多家单位,开展《少儿游泳安全教育》专题公益活动,发放安全手册8万多份,活动通过防溺水主题班会、游泳安全图片展、救生技术 讲解、心肺复苏演示等形式并由各地水上救生协会派专家和教官亲自为小朋友们授课。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热烈欢迎和支持。
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水上救生协会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少年儿童游泳普及和游泳安全教育活动。
近年来我国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频频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故成为威胁中小学生安全的主要隐患,据教育部门不完全统计,历年来全国各类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事故 成为发生率最高的两类事故之一。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非安全游泳场所溺水伤害事故发生率远高于安全游泳场所;溺水事故发生率男生高于女生,初中生高 于高中生;大城市、沿海和水网发达地区溺水事故发生率高于内陆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大部分溺死都是由于没有大人看管,儿童跌入水塘等溺死;少年儿童游泳安全 意识淡薄、缺乏游泳安全技能教育;少年儿童中游泳技能普及落后。

溺水防范要点(泳池篇)
1、下水前要做好准备活动。
2、远离河道,严禁去水库游泳,单身一人不外出在江河湖泊游泳。
3、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时不宜游泳。
4、身体患病不游泳,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立即游泳。
5、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不游泳,恶劣天气不外出游泳。
6、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严禁游泳、戏水。
7、游泳池边不要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8、游泳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9、游泳戏水时,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10、水中活动,感到有寒意时或有抽筋现象时,应立即登岸休息。
11、若在水中发现自己体力不支,无法游回岸边,应立即举手求救,或大声喊叫,等待救援。
12、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有人溺水”呼救或拨打“ 110”请求支持,儿童少年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13、发生溺水事件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
14、发生溺水事件时,不太熟悉水性者应采取仰卧位,头部向下,使鼻部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切忌慌张,将手臂上举乱扑动,加速身体下沉。
15、发生溺水事件时,会游泳者,如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卧位,用手将抽筋的腿或脚趾向反侧牵拉,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16、溺水者救起后,要清除口鼻喉内异物,排出溺水者胃肺部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同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120”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