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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支队“七个明确”加强后勤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为全面加强后勤规范化建设,嘉兴支队根据省消防总队财务核算中心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结合近期在全市消防部队开展突击检查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当前后勤工作的重点,在工作思路上开拓创新,在思想认识上打破常规,在方式方法上力求实效,七个明确优化全市消防部队后勤工作正规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提高后勤保障能力。 
  一是明确结报时间。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上月的财务结报工作(每月的2日:嘉善、平湖、港区;3日:海宁、桐乡、海盐、秦山;4日:南湖、秀洲、经济开发区大队,遇节假日依次后推)。 
  二是明确结报内容。具体为每月的出纳凭证、大队结报情况记录单(一式二份)、资产结报单、库存现金盘存报告表、库存现金盘点清单、日记账与分类账资金核对表、单位银行存款对账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月报表 、大队发票核对表(结报时将发票一并带上来核准)、各类原始凭证的附件清单、月份伙食帐目公布表、食谱公布表,内容缺一不可。 
  三是明确结报要求。财务人员在对本单位的出纳凭证来支队结报之前,应该对出纳凭证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凭证真实、完整,手续齐全,开支合法,并按照银行支出、现金支出、开支的内容和类别进行区分整理;凭证整理按照规范化要求执行。 
  四是明确经费审批。大队开支1万元(含)以上需经大队党委审批,大队开支2万元(含)以上报支队后勤处审批,10万元以上报支队领导审批。为节约报送支队审批的时间,各单位可以采取网上预批的方法,但必须经领导网上审批后方可开支,杜绝先支后批现象。 
  五是明确报销凭证。必须严格按照总队统一下发的表格填制,差旅费报销使用总队规定差旅费报销单,其余经费开支使用经费结算单,《嘉兴市消防支队付款凭证》只限于向个体农户采购小额的商品或无法取得合法原始凭证时使用,支付凭证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不得作为万能凭证和报销凭证使用。 
  六是明确伙食费开支的范围。基层大(中)伙食费包括日常食堂就餐主副食品的采购支出、节假日加餐、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组在食堂就餐的伙食开支,杜绝将部分招待性开支经过各种途径转入伙食费开支,扩大伙食费开支范围。食堂购菜报销统一使用浙江省消防部队逐日消耗登记统一凭证,报销联必须经单位领导、经委会、验收人、采购人四人签字完整方可报销;购菜必须实行双人采购制度,其中一人必须为大队给养员,验收由大队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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