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21时,嘉兴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村的一处民房发生火灾。经公安、消防等部门救援,3人送医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其中包括一个9岁的小女孩。
据了解,平房是36年前建造的,木结构,电线去年换过一次。
房东马大妈称,屋子里住着7个人,有一对姓闫的夫妻和他们的一双子女。另外3人是他们的亲戚,最后没能逃出火海的是那对母女,还有小女孩的舅舅。
出事的这户人家来自河南,来海宁务工已经三四年了,今年1月份才搬到这里。闫氏夫妻是卖馒头的,平时为人很勤快,有时候一天就要揉上百斤面粉,通宵都不睡觉。
火灾发生后,嘉兴、海宁两级政府、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全力开展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4月4日,经过为期一周的调查,火灾原因基本查明,系人为放火所致。
经查,这起火灾的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初步认定起火部位为东南间的卧室内。火灾系遇难者张某(女)的儿子小闫在当晚将铁桶内的汽油灌入塑料瓶,使用打火机点燃引发大火。
小闫今年13岁,事发后,他还接受过当地媒体的采访。他说,妈妈在干活,妹妹在写作业,他在看电视,后来他就去撒尿了,回来时看见有火花冒出来。之后他马上去屋后的井边打水来灭火,但无济于事,大火很快就失去控制。
小闫为什么要放火呢?案件的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小闫因已被移交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调查。——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