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打工前,学生应上堂“必修课”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13名高中毕业生结伴在包头乐园附近一家饭店做暑期工,结果饭店突然倒闭,老板拖欠工资。因没有签署任何有效的合同或文件,劳动保障部门没办法受理,学生们的近万元工资难以要回。

 

    学生利用假期打工本是一件好事,在丰富社会经验的同时锻炼自己的能力,还可以适当减轻家中的经济负担。但是,由于学生大多缺乏社会经验、安全意识淡薄,很容易被骗。有些“黑心”企业利用了学生的单纯,设下种种“陷阱”,“同工不同酬”、拖欠工资、骗取保证金等行为,让初接触社会的学生们“很受伤”。

 

    如何让学生迈入社会的第一步走得更安全、更平稳呢?上一堂“必修课”无疑是很有必要的。初接触社会的学生,本身因为毫无社会经验,没有防范意识,很容易被一些商家当做“待宰羔羊”。这就需要家长、学校在学生有意向打工前,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他们,比如,应如何与人打交道、如何选择“靠谱”的单位、工作时应遵循哪些规则等,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为他们构筑一张“保护膜”。此外,学生打工时,由于大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一旦权益受损很难维权,针对这样的情况,有关部门是否可以为此给予法律援助,让学生们吃亏后可以寻求帮助。

 

    那么,学生该如何保护自己呢?首先,如被聘用,应查看用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确保用人单位属合法经营;其次,签订责权明确的协议(因为一般单位不会和假期学生工签订合同);第三,拒绝需要交纳押金、保证金的工作,尤其不要找标注高额提成的推销工作,因为一般正规的兼职招聘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第四,一旦权益受损,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包头晚报》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其所有。如若内容或图片侵犯您的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政策法规更多>>
通知公告更多>>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143号     信息系统安全备案11019343088_1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