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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和同学们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您对食品安全常识了解多少呢?真的知道什么样的食品能吃,什么样的不能吃吗?下面,我们一起做个小测试,请您和孩子一起答一答。
 

    一、孩子们如果不能回家吃饭或不能带饭的情况应该去哪里就餐呢?
 

    我们首先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有证的单位具备了相应的卫生条件。尤其是一些针对孩子们的校外托餐机构,一定要仔细甄别,千万不能到无资质的地方用餐。二是选择信誉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监管部门根据餐馆的基础设施和食品安全状况,在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餐饮机构量化分级公示标识(平笑、微笑、大笑),相对应级别的食品安全信誉度依次增加、风险等级依次递减。
 

    二、我们就餐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一是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和异味。二是颜色异常鲜艳的食物,有可能是违法添加了非食用物质或超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三是不吃违禁食品,不吃生食海产品。四是夏秋季节避免过多食用凉拌菜、改刀熟食等易受病原菌污染的高风险食品。五是豇豆、刀豆等豆荚类食品,要注意其是否烧熟煮透。
 

    三、食用盒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坚决不食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盒饭。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盒饭的加工分装场所卫生条件往往不符合要求,食品原料安全性不能保证,加工过程不规范,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二是尽量不食用含有凉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品种的盒饭。因为这些菜肴极易受致病菌污染,从而影响盒饭的安全性。三是盒饭的包装盒上应标有加工时间和保质期限,消费者应注意识别,不食用过期盒饭。
 

    四、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如何处置?
 

    消费者在就餐时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将食品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餐馆负责人交涉。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餐馆协商妥善解决,同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及时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我们的24小时举报电话是:2741887。
 

    如出现恶心、呕吐、发烧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五、您了解学校在学生的食品安全方面应该做些什么吗?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学校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二是广泛宣传,开展培训。依托校园广播、校刊、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黑板报、警示牌等载体,向学生传播食品安全知识。三是教育学生正确选择就餐方式和场所,在学校内公示周边合法小饭桌名单。四是要求学生谨慎选择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制售的食品。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通过这些知识的学习,您对餐饮食品安全一定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掌握吧。让我们共同行动,维护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吧!
 

    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鹤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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