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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三少年课间去游泳再也没回来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6月19日下午,滁州市一家林场主办的小学四年级3名学生在上课前夕到校外池塘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当天下午,滁州市某林场小学四年级班主任陆艳艳发现本班学生刘强、刘旺、张然(均为化名)没有来上体育课,第二节课3人也不在教室,经询问,本班有学生说看见刘强、刘旺、张然往树林里走了。随后班主任陆艳艳带着几名学生在关塘西侧发现了3名学生的衣物。


    班主任陆艳艳发现后,立即向学校校长报告,校长苏超接到电话后和林场职工袁绪春、陈洪林等人迅速赶到水塘边,陈洪林等人下到水塘里寻找,后在水塘西南侧水深处将刘强、刘旺、张然打捞上来。


    惨剧发生后,滁州市立即成立了由滁州市政府牵头,滁州市林业局、明光市、凤阳县及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调查处置等工作。


    据了解,这家小学是一家林场主办的学校,地处凤阳县境内,该林场的上级单位位于明光市境内,该林业总场的上级主管单位是滁州市林业局。
 

编者按
 

    生命竟然如此脆弱,转瞬间3条鲜活的生命就离我们而去。3个家庭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悲痛扼腕之余,我们不得不反思这惨痛的教训。夏季天气炎热,是孩子溺水的高发时节,眼下暑假即将到来,3名学生的溺亡再次敲响水域安全警钟。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不仅要把“不准私自下河游泳”写进校规,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活动把这种安全意识根植在学生内心。此次3名学生在上课期间竟然跑去池塘游泳,作为学校有失察之责。


    同时,家长要认真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对孩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告诫孩子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要在江河、池塘等野外场所游泳。另外,家长也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动向,在他们做危险活动之前及时制止,避免悲剧发生。

 

----来源《皖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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