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是某学校的寄宿制学生。2012年3月15日晚,晚自习第一节课下课后,他去上厕所,途中因为跑得太快了,被学校花台内的一棵树上的枯树枝挂伤了眼睛。
受伤当日,小张由当地卫生院转入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他左眼角膜穿透伤、左眼巩膜裂伤、左眼睑裂伤。他住院治疗了26天,共花掉医疗费1.2万余元。同年4月9日出院后,小张到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进行了检查。
同年8月6日,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小张的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左眼膜修补及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医疗费用估计为2万元左右,需住院3周,出院后休养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