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要求,可能出现学生玩水的水源地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每年夏季都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昨日,记者从《东莞市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获悉,我市将建立防溺水工作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防护网络,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这是工作,与往年相关治理工作由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比,今年的举措意味着这项工作的力度将更大。
多个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方案》将市直九大部门、镇街政府及村(社区)列为防范学生溺水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其中,市教育局主要加强安全教育,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增强与家长沟通;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社区辅导活动,减少学生私自出外戏水的机会;市住建局负责防止在建工地积水造成溺水事故;市水务局负责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及时劝阻学生下水游泳。
镇街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和水源地巡查机制;村(社区)负责建立水源地隐患台账;落实“一隐患一方案”进行整改;健全安全警示标识,完善水源地防护设施;组织治安辅警落实水源地巡查,防止学生玩水或游泳。此外,村(社区)还要尽量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丰富文娱体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安全健康的社区生活方式。
迟报漏报瞒报事故将追责
《方案》明确,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村(社区)是辖区水源地防护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巡查以及宣传等措施。要建立学生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学生溺水事故频发的地区、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者按规定追究责任。
在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上,《方案》要求,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周末及假期前最后一课“安全教育10分钟”活动,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并建立学生间相互监督提醒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充分利用校园安全管理平台,提醒家长做好学生校外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假期及周末放学前,各学校必须落实1次安全预警;暑假期间,各学校必须落实安全员每周发送不少于1次预警信息。
引导新莞人家长轮流监管
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安全方面,《方案》要求各镇街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聚集区域悬挂宣传横幅,针对部分新莞人学生家长监管缺位等现象,积极引导家长联合轮流分时段监管等。
各镇街及村(社区)要全面开展溺水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建立辖区水源地分布情况档案;建立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明晰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隐患及时排除;完善水源地警示标识,可能出现学生玩水的水源地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应以溺水事故举例等方式增强警示效果。
要组织辅警、治安巡逻队伍、志愿者等群体,在学生上下学及周末假期等重点时段,加强对水源地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玩水、下水游泳等。各学校还要配合开展走读学生群体途经路线情况调查,掌握学生途经水域情况,及时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及法制副校长,增强巡防密度和力度。
----来源《东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