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全省启动校车信息采集,今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设有校车信息管理子系统,专门管理校车信息、校车驾驶人信息、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运营企业信息。本次校车信息采集的对象是所有为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服务的校车。全省校车信息采集启动后,教育部门要采集已许可的校车、已审批的校车驾驶人、已确定的随车照管人员和相关校车运营企业(包括开行校车的公交公司、客运公司和专门设立的校车企业)的详细信息,做到县不漏校(园),校(园)不漏车,车不漏人。
----来源《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