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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防止学生溺水切实做到“六不”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6月3日,本报刊登了两起儿童溺亡事故,会宁、皋兰两地的4名学生在周末玩耍时不幸溺亡,让无数人揪心。省教育厅6月3日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切实做到“六不”。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求特别强调各校要教育学生掌握科学恰当的救生方法,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盲目施救。

  另外,根据各地报送信息统计,从4月至5月下旬,全省共发生中小学生安全事故3起,死亡学生3名。4月2日,泾川一中高二年级学生朱某某在校园内与同学发生争执,被班主任制止。当天晚自习后,朱某某从校外购买小刀返回学校时,与发生冲突的杜某相互厮打并持刀刺伤对方,杜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月10日,榆中县园子中学九年级学生强某某中午放学后在家中服农药身亡。4月11日,庆阳市肖金中学学生芮某某在晚自习休息期间,因与同学王某某、毛某发生口角,打斗过程中芮某某碰撞窗台倒地,在送往校医室救治途中不慎跌落,头部再次受到碰撞,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表明学校在强化防控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等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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