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山县对全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以及食品从业人员共990多人,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与学校、幼儿园签订《2013年灵山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把好食堂关,预防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4月下旬《北部湾晨报》曝光了灵山县沙坪中学学生食用“黑米粉”事件,引起了灵山县的高度重视,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教育局迅速行动起来。4月24日上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沙坪中学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校食堂的留样冰箱内有4月23日供应的早餐切粉,后经查验台账,发现记录有4月23日从新泉食品厂购进配送的切粉1590斤,并附有切粉销售单,索取有新泉食品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9月25日)。
记者采访了解到,3月中旬开始,灵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灵山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灵山县201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对全县50所中学及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3月20日上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沙坪中学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采购的大米、切粉、食用油未索取供应商的合法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其中切粉是从沙坪镇一个姓施的老板那里购进的,执法人员责令改正、当场行政处罚。
据了解,灵山县有合法资质生产销售切粉的食品厂共3个,分别为灵山县新泉食品厂、灵山县檀圩镇灵胜米粉加工厂、灵山县檀圩灵香食品厂,配送至全县各镇的中小学食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烟墩、沙坪、旧州、陆屋、文利、武利、伯劳等各镇学校食堂的切粉采购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目前未发现有违法购进等行为。
----来源《钦州日报》